本攻略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原油出售、原油仓储、成品油批发、成品油仓储运营资历的请求和处理。
(二)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批阅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第412号)
2.具有长时间、安稳的原油供给途径:经国务院同意获得《石油采矿许可证》并有实践产值的原油挖掘企业,或具有原油进口运营资历且年进口量在5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或许与契合规范要求的原油挖掘企业或进口企业签定1年以上的与运营规模相适应的原油供给协议;
4.具有库容不低于20万立方米的原油油库,油库建造契合当地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经过国土资源、规划建造、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候、质检等部分的检验。
2.具有库容不低于50万立方米的原油油库,油库建造契合当地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经过国土资源、规划建造、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候、质检等部分的检验;
1.具有长时间、安稳的成品油供给途径:具有契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上、契合国家产品品质衡量原则的汽油和柴油年生产值在50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或具有成品油进口运营资历的进口企业,或许与具有成品油批发运营资历且成品油年运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签定1年以上的与其运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或许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定1年以上的与其运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2.请求主体应具有我国企业法人资历,请求主体是我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运营资历;
3.具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造契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经过国土资源、规划建造、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候、质检等部分的检验;
4.具有接卸成品油的运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号设备。
1.具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造契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经过国土资源、规划建造、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候、质检等部分的检验;
2.请求主体应具有我国企业法人资历,请求主体是我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仓储运营资历;
3.具有接卸成品油的运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号设备。
(二)依请求改变:请求企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分提出改变请求,省级商务主管部分初审合格后,送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由商场运转和消费促进司审阅后,在外网发布。
(三)补证:请求企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分提出改变请求,省级商务主管部分初审合格后,送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由商场运转和消费促进司审阅后,在外网发布。
自请求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现场勘验及请求企业补证资料等不计入时限。
1、向行政许可部分供给实在、有效地请求资料,并对线、依照行政许可部分要求,及时完结资料补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