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记者留意到,该处工地的进口戒备森严,对陌生人非常警觉,但凡有陌生人接近都会被问询。
北青报记者从一名工地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该处工地一向都有库房和板房向外租借,担任外租的不是施行工程单位,而是工地的保安队长和司理,租金都是交给他们。“这儿边好几家库房呢,每年光租金就不少,钱都是给那些人(保安队长和司理),然后他们再分。你要租的话给工地的担任人打电话,他是这儿的队长,一切都是他说了算。”
随后,北青报记者以要租一间库房为由拨打了工地保安队长赵先生的电话。据赵先生介绍,库房的租金是依照面积核算的,一平方米每天三块钱,需求用多大当地自己量好就能够。库房只能寄存东西和工作,不能住人,若需求住人的话,能够租借楼外的活动板房,每间房每个月的租金为2000元,一间房最多能住五个人,空调水电里边都有,“间隔你们自己建立,怎么弄我一概不论,我只担任供给当地,你们走的时分东西能够悉数拆走”。
赵先生还说,由于不知道工地何时会从头开工,所以不敢确保能长期租借,所以,库房和工棚都不能签合同,“要是想租的话直接把钱给我就行”。一旦工地开工,就要马上搬离。“假如要开工我会提早一个月告诉你们”。
据了解,依据《北京市房子租借办理若干规则》:租借房子的修建结构和设备设备,应当契合修建、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功能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并准确指出,制止将违法修建和其他依法不得租借的房子租借。
在赵先生带北青报记者看“场所”时,记者看出,这座被保安外租借做库房的大楼的楼内遍及修建废物,显露的钢筋等也锈迹斑斑,楼体外墙的玻璃大部分都现已碎裂,有些当地还在不断地渗水,楼内的旮旯、楼梯处俨然渐渐的变成了了共用厕所。
楼旁的活动板房住了不少“租客”,有些租客毫不介意是否会引起火灾,直接在“住所”处开战煮饭。
关于未竣工工地成了“租借房”一事,该工地的修建设计企业工作人员表明对此并不知情。